中国政府首次派出民事警察执行联合国维和任务
2000年1月12日(农历1999年12月6日),中国政府首次派出民事警察履行联合国维和任务。

参加东帝汶维和的中国民事警察
1999年10月25日,联合国安理睬1致通过决议,决定设立联合国东帝汶过渡行政当局,在东帝汶独立前,全权管理东帝汶事务。应联合国要求,2000年1月,中国政府决定向联合国东帝汶过渡行政当局派遣15名民事警察,这是中国政府首次派出民事警察履行联合国维和任务,以后中国又前后派出5批维和警察到东帝汶履行维和任务。
2000年1月12日(农历1999年12月6日),中国政府首次派出民事警察履行联合国维和任务。

参加东帝汶维和的中国民事警察
1999年10月25日,联合国安理睬1致通过决议,决定设立联合国东帝汶过渡行政当局,在东帝汶独立前,全权管理东帝汶事务。应联合国要求,2000年1月,中国政府决定向联合国东帝汶过渡行政当局派遣15名民事警察,这是中国政府首次派出民事警察履行联合国维和任务,以后中国又前后派出5批维和警察到东帝汶履行维和任务。
2000年1月12日发生的大事件,原标题:中国政府首次派出民事警察执行联合国维和任务是发生在农历1999年12月6日的新闻,最新最全的历史数据库信息平台,本站支持发布收藏转发分享海报,更多历史文章请登录历史时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