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福建省沿海新增经济开放区
在33年前的今天,1988年1月26日(农历1987年12月8日),国务院批准福建省沿海新增经济开放区。
1988年1月26日,国务院批准福建省沿海经济开放区范围由原来的11个县(区)增加至30个县(区),使福建省构成了北起福州市,南延至莆田、泉州、厦门、漳州等市的沿海连片经济开放区新格局。
在33年前的今天,1988年1月26日(农历1987年12月8日),国务院批准福建省沿海新增经济开放区。
1988年1月26日,国务院批准福建省沿海经济开放区范围由原来的11个县(区)增加至30个县(区),使福建省构成了北起福州市,南延至莆田、泉州、厦门、漳州等市的沿海连片经济开放区新格局。
1988年1月26日发生的大事件,原标题:国务院批准福建省沿海新增经济开放区是发生在农历1987年12月8日的新闻,最新最全的历史数据库信息平台,本站支持发布收藏转发分享海报,更多历史文章请登录历史时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