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首次出击打假
在26年前的今天,1995年3月26日(农历1995年2月26日),王海首次出击打假。
王海虽然被称为“打假英雄”,但他的处境1直相当艰巨
1995年3月26日,王海首次出现在北京的隆福大厦,开始向假冒伪劣产品宣战。
王海的出现,是由于1995年开始实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消费者被讹诈可获双倍赔偿。
王海乃山东1农民,每走1步,都有惊有险有败有胜。王海买假算不算生活消费需要?他算不算消费者?商家卖货无需验真,而王海1个人到哪去取那假证明呢?国有资产流失到王海兜里如何说得清?除此以外,王海打假的成果越大,越反衬出工商管理部门和消协机构的管制不力。所以后来有传说1位官员称,打假是组织的事,王海无权。
王海艰巨着,虽然全国消权嘉奖了他5000元。
到了1997年3月15日,王海却素面朝天地出现在报纸上--已不像过去地下工作者那般真人不露相。
这时候候的王海已有了新的打假策略。王海到了郑州,遍查大商场赝品,但不像过去那样举刀便砍大呼索赔,而是“将发现的赝品向各商场举报,还主动找到商场恳切提出应将这些商品撤下柜台,并要求商家清查货物来源及流通环节,他还发出14张请柬,请商场的老总们参加由他主持的座谈会;在广州仍然如此办理,老总们纷纭表示欢迎王海来商场,认为这是打假方式的1种超出和升华。
王海的宝贵的地方,在于他作为消费者,与厂家商家是矛盾统1体的对峙面,直接制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