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第一部宪法颁布24年后,中国新宪法颁布
1978年3月5日 (农历正月廿7),继第1部宪法颁布24年后,中国新宪法颁布。
1978年3月5日,5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正式以国家最高权利机关的名义审议通过新宪法。
这部宪法基本上恢复和坚持了1954年宪法的1些好的原则和制度,用根本大法的情势规定了全国人民在新时期的总任务,为4个现代化确立了法律基础,坚持了民族团结,民族同等的原则和国际团结的原则。但由于当时两个凡是毛病方针的影响,所以仍有1些左的历史痕迹,反应了1些毛病的和过时的政治理论观点和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内容,有些条文的规定上欠严谨、具体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