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三起“特大事故”作出处理决定
2004年4月14日 (农历闰2月廿5),国务院对3起“特大事故”作出处理决定。
2004年4月14日 ***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井喷特大事故、北京市密云县25特大伤亡事故和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215特大火灾事故的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对事故产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中国石油天然气团体公司总经理马富才、北京密云县县长张文、吉林市市长刚占标分别引咎辞职。
2004年4月14日 (农历闰2月廿5),国务院对3起“特大事故”作出处理决定。
2004年4月14日 ***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井喷特大事故、北京市密云县25特大伤亡事故和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215特大火灾事故的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对事故产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中国石油天然气团体公司总经理马富才、北京密云县县长张文、吉林市市长刚占标分别引咎辞职。
2004年4月14日发生的大事件,原标题:国务院对三起“特大事故”作出处理决定是发生在农历的新闻,最新最全的历史数据库信息平台,本站支持发布收藏转发分享海报,更多历史文章请登录历史时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