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试行《企业破产法》


在34年前的今天,1986年12月31日(农历1986年12月1日),我国试行《企业破产法》。

1986年12月,第6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8次会议通过《企业破产法(试行)》。

多年来,国营企业约有1/4左右亏损。1982年有444家建厂后亏损总额超过盈利总额,其中49家历年盈亏相抵后净亏大于固定资产净值。过去,这些实际上早已破产的企业1直由国家给予财政补贴,让它们长时间无偿地占有其他盈利企业的劳动果实。干部和职工对亏损也不负担负何责任。《企业破产法》适用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依照该法规定宣布破产。

该法的实行,标志着我国破产制度的建立,对深化改革,弄活经济具有重要的意义。

评论问答

在59年前的今天,1961年12月9日(农历1961年11月2日),国际乒乓球比赛试行“轮换发球法”。1961年12月初,中国乒乓球协会收到了国际乒乓球联合会的1项通知,通知中责成国际乒乓球联合会所属会员协会在19611962年期间,在任何国际乒乓球比赛中,必须采取轮换发球法的规定;过去的时间限制规定暂停采取。..

本文作者后语归档在1986年12月31日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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