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过决议撤销热河省和西康省
1955年7月18日 (农历5月廿9),国务院通过决议撤消热河省和西康省。

1955年7月18日,国务院第108次会议通过决议:撤消热河省,将其所辖市、县、旗分别划归河北省、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撤消西康省,将其所辖市、县、自治州划归4川省。
1955年7月18日 (农历5月廿9),国务院通过决议撤消热河省和西康省。

1955年7月18日,国务院第108次会议通过决议:撤消热河省,将其所辖市、县、旗分别划归河北省、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撤消西康省,将其所辖市、县、自治州划归4川省。
1955年7月18日发生的大事件,原标题:国务院通过决议撤销热河省和西康省是发生在农历的新闻,最新最全的历史数据库信息平台,本站支持发布收藏转发分享海报,更多历史文章请登录历史时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