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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3月25日 (农历2月102),李耀祺大肆并吞国有资产被判死刑。2002年3月25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香港港澳国际(团体)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海南国际投资团体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耀祺贪污案作出1审公然宣判,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数罪并罚,判处李耀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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