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8年前的今天,1912年12月15日(农历1912年11月7日),北京政府颁布《戒严法》。1912年12月15日,北京政府颁布戒严法,共17条。规定:遇有战争或其他非常事变,对全国或1地方须用兵备警戒,大总统得依本法宣布戒严。戒严的地域分为警备、接战地域。战争之际,要塞、海军港、船受包围或攻击时可临时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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