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0年前的今天,1933年4月14日 (农历3月210),陈独秀案开始审理。1933年4月14日,江苏高等法院在南京江宁地方法院第2刑事审判庭公然审理陈独秀案。主持审判的是胡善称,推事为张秉慈、林哲民。律师界著名律师章士钊、吴之屏、彭望邺、蒋豪士、刘祖望等免费义务为陈独秀、彭述之等人辩解。上午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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