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6月7日 (农历4月廿4),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主犯被处决。在1999年6月7日举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刘家琛副院长公布: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广东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的李深、曹秀康等6名主犯在广东被履行死刑。其他被告人的上诉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香港走私份子李深、张猗、邓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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