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的可乐


  A

  很多时候我已经不大相信记忆这个东西了。

  比如我清晰无比地记得,那个清晨下着静默的雨,我坐了很长时间的巴士去找乐言。我还记得许多雨水汹涌不停冲刷的车窗,像一张泪水纵横的脸。我透过它,看见大团朦胧的灰色和苍绿掠过,整个城市抽象起来,空气寒冷。

  关于那天的寒冷,我的记忆如此深刻,以至于在回想的同时,几乎又如当初那般的轻微鼻塞起来。我还记得我的帆布鞋踏在雨里,湿透的脚心一片冰冷。

  所以我想,那应该是发生在秋天里的事情,确信无疑。

  可事实是,在我偶然翻到的夹在旧英汉词典里的相片时,那一天的我穿着细肩带的碎花太阳裙,身边是一些远远近近身着夏装的路人。可能是仍在落雨的缘故,也可能是钉子的摄影技术太过稀松,相片的效果很是糟糕,但即便如此,相片上女孩满脸努力绽放的笑容仍可辨识。

  其实还是有一点甜甜的,那笑容,至少看不出太多哭过的痕迹。

  相片的背后是钉子骨骼清奇的题字:

  立此存照,骤雨初歇的吉凡凡,2003年7月26日。

  你看,记忆这东西有多不牢靠,明明是蝉声绵绵的七月浓夏,我却只记得不合逻辑的清冷。不过我知道仅仅把那清冷归结为那天的大雨是说不过去的,感官印象通常与当事人当时的心情密不可分,就像记不清哪本书里写过的那样,当你怀揣着一把手枪走过熟悉的街道,一切目睹过哪怕千百回的景致都会迥然两样。

  就是这么个道理。

  2003年7月26日,我找到乐言,看着他当着我的面对我说:“凡凡,不,吉凡凡,你要知道我电话里说的都是认真的,我们不合适,还是分手的好。”灰色的雨水四处弥漫,乐言的脸上有一点不耐烦。

  于是,我怀揣着没来得及打好补丁的心脏,看着我喜欢的夏天,温度一点点地遗失了。

  B

  钉子当时劝我说:“吉凡凡你到底喜欢那个人什么啊?不要哭哭啼啼搞得像真的一样。”大雨下至酣处,我在乐言学校附近的街心公园,把钉子的一块蓝色护腕哭得满是泪水鼻涕,最后只好丢掉。钉子开始是在劝我的,后来渐渐沉默了,只是给我撑着雨伞,再后来我也终于哭累了。

  是的,我到底喜欢乐言什么呢?

  在认识乐言之前,我一直过得快乐,当然亦不乏烦恼:学校食堂的饭菜太糟糕,我的额角此起彼落的青春痘,还有一周三次如临大敌的高数课。那个时候心里还总是盼望着一场惊世之恋的降临,就像《罗马假日》里派克在街头捡到沉睡的赫本,王子公主的童话随即展开,只是结尾,不要分别不要再见。

  我总这么盼望着,于是有天,我穿着拖鞋在校服务部买酸奶,有一个大汗淋漓的男生走过来说:“嗳,你现在请我喝罐可乐的话,等下我就请你吃晚饭。”我愣愣地看着他,他大大方方地翻出运动裤空空如也的口袋说:“打球呢。你看,真的没带钱,可是又很口渴。”他的眼睛深深的,可是又偏偏直来直去地盯住我。我不知所措地错开眼睛:“哦。”然后这个人就理所当然地拉开汽水拉环,一饮而尽,最后对服务部的阿姨说:“她替我付钱,穿拖鞋的那个小个子。”再然后他就跑跑跳跳地走开了。他甚至没有回头看我一眼,我有些恍惚地站在那里,回想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当天晚上我并没有等到允诺的晚饭,我不愿意承认我是在等着谁,可是我一直饿着肚子,换好干净的淡黄色球鞋,不时跑到宿舍楼下的服务部附近走走停停。

  像个傻瓜。这是钉子说我的。我拉他去校门口吃小馄饨,把这件似乎不足挂齿的小事告诉他,那时候已经九点钟了。

  钉子对我一向言辞激烈,可是我们亲近无比,他总喜欢把我的名字写成“凡凡”,我们是小学时的同桌,初中时的同学,高中失散了三年,终于又在异乡大学里重新会合。

  “你忘了这件事吧。这个人听着就不像好人,再遇见也别理他,听见没有?”钉子这样告诫我。

  可是我终于没有听钉子的话。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我拎着开水走回宿舍,路过服务部的时候,一个瘦高的男生突然走过来夺过我手里的暖瓶,我惊惶地抬头,望见一双深深的眼睛:“那天说好请你吃晚饭的,可是后来发现确实没有带钱。今天请你吃吧。”我注意到他的睫毛很密很长,脸孔很分明。

  我支支吾吾的,可到底还是去吃了那顿饭。

  他就是乐言,城市最东边建筑大学的学生,大三了。上一次他来我们学校找老同学打球,这一次他来找我还一罐可乐的人情。

  后来,我们就恋爱了。

  我和乐言的恋爱本身很平凡,吃饭散步笑笑嗔嗔的学生情侣,平凡的甜蜜,平凡的争吵,最后也平凡地分手。甚至理由也那么平凡:乐言上一任女友回来找他,他发现他还是爱那个女孩更多一点。

  对不起,她是我的初恋。乐言这样跟我说,就这么理所当然地结束了整个事件。

  我只好转身离开,没有再说什么。

  C

  2003年7月26日之后的很长时间,季节定格在秋天,记忆里都是落叶萧索,天空倒是晴朗的,但阳光很薄淡。我一直很忧郁。

  我总还是会想起乐言,当我走过与他散步的校园,望着手机上他给我买的绿松石吊坠,甚至,当我握着一罐甜蜜又伤心的可乐,我总会想起他,不由自主地,无可奈何地。

  钉子在昏天黑地地忙着考G考托,他突然奋发图强起来,可是他仍然会尽量陪我吃饭,在食堂的人声鼎沸里一边快速往胃里塞下食物,一边听我不务正业的多愁善感。我知道我多少让人觉得泄气,尤其对于一个斗志昂扬准备出国求学的上进青年而言,我这样的无精打采实在有碍视听。可是,除了钉子,又有谁会陪这个失恋了意兴阑珊的我呢?

  终于有一天,钉子神色有些迟疑地说:“凡凡,要不你也跟我一起准备考G考托怎么样?”我无精打采地拨着餐盘:“干吗?”“其实可以考虑一下的,先好好考试,然后申请学校,你成绩一直都不错,一定能拿到奖学金的,现在努力一下没准到时候还可以在一个学校呢……”钉子兀自说得起劲,我不耐烦地打断他:“还做同学啊?都做了十几年同学了,你还没烦啊?我不想出国,国外有什么好的。”钉子闷闷地扒饭,沉默良久:“总比你现在整天这样闲晃着强。几个月了,你说你都干什么了?”我忽然火了,我把筷子啪地扣在餐盘上:“不要你管!你考你的试好了,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我冲出食堂,心里旋即涌出后悔来,开始是淡淡的,后来越来越浓。

  钉子是为我好的,他一向如此,我不该这样对他。

  只是,我这样的挫败感和伤心,又要怎么样才好?

  你知道吗?乐言,你也是我的初恋。

  D

  无论怎样时间都还是过去了,无论你快乐着,悲伤着,哭着,笑着,它仍然不动声色地马不停蹄。我终究还是恢复到正常的生活中,抱着课本跑来跑去地换教室上课,怨声载道地咽着食堂饭菜,此外还要开始四处留意着准备找工作。已经是大四,钉子的美国学校联系得七七八八,他自然没有生我的气,他从来不会认真跟我计较。事实证明,我的初恋也没有什么大不了,时间没费什么力气就把它抚平了,没有今生今世那么壮烈,一点都没有。

  我差不多以为自己已经完全忘记乐言的时候,有天我在家乐福超市遇见了他。还有他的女朋友。女孩很纤细,皮肤很白,跟他从前描述的一样。她在蜜饯货架前仔仔细细地挑选,乐言站在一边脸上有一点熟悉的不耐烦。就在我们目光交汇的刹那,乐言流露出很是复杂的表情,有点惊讶,还有点别的什么。我没有停下,直接与他们交错过去,心里突然还是酸涩起来。

  我找到钉子,说:“我看见乐言了。我还是有点难过。”钉子沉默一下说:“我明天去上海签证,晚上请你吃饭。”停一下又说:“带喝酒的。”我说好啊好啊,你从来不带我喝酒。

  结果还是老样子,我不停地说乐言,钉子静静地听。我们喝了很多啤酒,最后都有点相对泪眼的样子。我有点控制不住:“钉子你说我是不是很没出息,可是乐言,他真的是我的初恋。”

  “那又怎么样?”钉子陡然站起身来,他皱起眉毛陌生地凝视我“吉凡凡,你也是我的初恋!”

  E

  钉子走的时候,我去送他。白色大鸟隆隆起飞的时候,我忽然意识到没有钉子的这一大段空白里,将会有多少莫名的失落。

  钉子总给我打电话,他的声音听起来还是老样子,我们也总还是互相言辞激烈,毫不客气。

  我和钉子并没有在一起。乐言的初恋,我的初恋,钉子的初恋,这些搅在一起总是需要很多时间才能弄得明白。好在我和钉子,我们都还有很多时间。因为这一次的恋爱,我们都希望不再有分别,不再说再见。

  现在是2005年最后的秋日,我看着自己2003年仲夏雨中的相片,喝一口冰镇可乐,开始写一封给钉子的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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