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与女人犬奸


聊斋志异是个多年不第的老秀才所写的神怪故事,作者应试多年始终不第,所以书中有很多对科举不公的批评。然而他没检讨想自己:乡试三年一次,他考了二十几次,每次考官都不同,难道每个考官都瞎了眼,还是自己有问题?或许,他的思路只能写神怪文章,更糟的是即使是虚幻的鬼狐故事,还是充满了龌龊,也充满了假道学。

  聊斋是蒲氏晚年的钜作,小地主士绅阶级的老男人对男女的观念和中国传统的假道学不谋而合。年事已高的老男人对女人又爱又恨,因为对女人已无能为力,所以老男人极度排斥性事,但老男人又很喜欢拥有女人。于是老男人把女人比譬成狐狸,老男人观念中狐狸有好狐狸也有坏狐狸。女人大多是坏狐狸,坏狐狸对男人需索无度,最后让男人精尽而亡。好狐狸是老男人无耻的梦想,好狐狸不注重性事,只陪老男人琴棋书画,而且这个可爱又解人的狐狸年纪通常都可以当他孙子。

  聊斋就像所有的中国小说一样,淫妇的下场都不好。不是被男人杀了,就是被公狐狸缠住最后色痨而死。

  聊斋的妒妇下场也不好,聊斋有两三篇类似的情节︰不孕又善妒的大妇趁男人不在,卖了己生子的小妾。

  坚贞的小妾被卖后多次以死明志,买她的男人始终无法对她宣示性权利,多年后她与儿子和丈夫团圆。反而大妇在丈夫走后不甘寂寞,或偷人,或改嫁,或被娘家哥哥半卖半嫁,但下场都不好,老是遇上性无能的老头,心有不甘的大妇一再吵闹之下就被多次转卖。最后被不知情的丈夫买去当妾,结果妻变妾,妾变妻。无数的巧合蒲老头只是要告诉世人善妒的女人下场不好。

  有趣的是聊斋里没有世间常见的小妾恃宠凌妻的故事,让我怀疑蒲氏家中一定有位善妒的妻子,那些文章都是老男人对老妻恶毒的咀咒。

  悍妒的大妇趁丈夫外出卖了小妾,把妾生子当成亲生儿子扶养长大,儿子长大后继承父业行贩各地。在某地的一间道观中遇上了他的生母,生母被多次转卖已沦落风尘,年华老去后,养了几个姑娘在道观里从事送往迎来的行当。失散多年的母子彼此不知对方的身份,两人在床上相遇,赤裸地做第一次接触,儿子像票客一样的对待那个女人,女人也卖力地侍候那个年轻的票客尽兴后女人盘问男人的家世身分,两人尴尬又戏剧化的相认。

  相认的母子从此过着快乐又性福的日子,儿子把女人带回家,每天晨昏定醒的......孝顺。

  至于大妇,儿子回家后当然会好好的教训她,用肉鞭子教训。于是妻妾又再度团圆,团圆在儿子胯下。

  以上根据聊斋故事中的两篇混合改写,这是小男孩的性幻想,绝不会被假道学的老男人接受,所以蒲松龄的聊斋有妻逐妾,和年轻男人嫖道姑的两个故事,但结局不会是如此。

  老男人内心的漪念其实和年轻男人都一样,因为他也曾年轻过,只是如今的无能让他采取防卫性的作为。

  老男人,像任何男人一样,自始自终心中还是有着变态的情慾。

  聊斋里的故事其实很多背后都有这种变态又有趣的味道。

  卷一开头(第十九篇)就有篇名叫犬奸的故事,故事说山东青州有个女人,因为丈夫长年经商在外,耐不住慾火主动和家里养的白狗相奸。故事最后以悲剧收场:正牌男主角回家,久别胜新婚立刻开工,然而吃醋的代工者醋火冲天,跳上床咬死了正在交欢的丈夫。事后女人和狗都被官府处以寸磔的极刑。

  从目前发现的化石推断,现代人类的始祖(生物学上被称为智人Homosapiens)约在二十多万年前出现于非洲。智人虽然己有些微的智慧,然而他们的生活和行径其实和其他动物其实没两样。人类真正开始创造文明不到万年。人类最早的文明行为是利用双手与石器,有趣的是还包括豢养狗为帮手,考古发现狗狗在一万二千年来就和人类一起生活。自从狗狗进入人类生活后,女人与狗的关系就相当暧昧,公狗在各方面都能代替男人为女人解决不满足的问题。

  女人与狗的情节一直是中国民间古老的传说,童年时也曾听过台湾版类似的故事。有趣的是故事是从家中女性长辈嘴里听来的,这故事对人性是个考验,内容对男人女人都很震撼。不知传述的女性长辈心中是如何看待这件事,又是基于什么心理传述这故事?

  自古以来男人一直无法满足女人,大多数的女人会在家中寻找春天,农业社会的大家庭,家中不乏代工者,大伯、小叔、子侄,甚至公公也都虎视眈眈,先天上男人就是带着侵略性的动物,最喜欢搞别人的女人。伦常是丧失性能力的老男人为防卫自我权益设下的限制,当他还有能力时他可从没在意这回事,伦常的身分反而是更大的剌激。

  人丁单薄的家庭,女人只好向外发展,让那枝红杏出了墙。最让老男人遗憾的是:屋小、院小,家里那株红杏自然地会开到墙外。还好,除非城镇,早前的社会邻户相隔都很远,有能力采红杏的男人不多,敞门开户的农村办起事来也很不方便。于是有些女人就把念头动到人类的好朋友身上。古来农村家家户户几乎都有养几条狗,所以才有鸡犬相闻的形容词。人狗兽的事不只传闻,也常见。因为狗狗性具上带着肉瘤,办完事后要一阵子女人才能脱身,通常这时候最容易让事情穿梆。

  故事的前段蒲氏依着乡野传闻编出人狗的情慾结合,后段的结局却是老男人蒲氏自己的瞎想。

  狗的奴性很大,但有趣的是牠的奴性只对主人,地位较低的主妇对牠来说只是一条母狗。通场会以家中的男主人为主子,自居次席。即使有醋意牠不会,也不敢对主人攻击。

  另外在狗狗的性生活中,母狗发情时会和无数的公狗交媾,因为单单一只公狗根本不够母狗塞牙缝,公狗也习于轮番上阵,根本不会吃醋。在公狗的世界里,强者优先,最后总会轮到牠,牠没有占有慾,不会吃醋。有占有慾会吃醋的是老男人。

  性无能的道学家们总大力攻击性事的罪恶,不时嚷着万恶淫为首。

  以前老实的我总讷闷:杀人放火怎会比淫慾的罪恶还轻呢?

  后来想通:已经淫不起来的假道学们认为杀人放火不会杀到他头上,所以他就把窃占他的女人视为最大的罪恶。当年他年轻时,他绝不会嚷着万恶淫为首。

  性力弱的男人本事不济,对女人会疑神疑鬼。

  性力强的男人口味会越来越重,在性事上的做法会越来越变态。因为那档事本身实在不能有什么趣味性的变化。

  蒲老头在本文后段还加入了他无耻的幻想,故事里的人狗嫌犯经县府初审后解府覆审。县里派了两个差役押送一人一狗上路。沿途的村庄竟都凑钱贿赂解差,让人狗做现场表演。蒲松龄说:观者常数百人,清初的农村一个村庄也就是数百人,可见人人想看,人人有兴趣看这种人兽表演。假道学说的道德人心根本不存在人们的心里。其实中国人,和所有的人类一样,一向有着丑陋又变态的内心,只是表面装着或戴着一个仁义的假面具罢了。尤有甚者,中国人除了看兽奸外,更喜欢看血腥的官府行刑杀头的场面。每次有杀头总围着一大堆人看,还有人带着馒头来看,因为古老的传说带人血的馒头可治肺痨。这事在十九世纪洋人的笔记和报纸被大力渲染,渲染中国人的愚昧和残忍。

  然而蒲氏未提,或根本没想到的一个重点:女人迫于情慾无处发泄,私底下会屈身为母狗和公狗交媾,但大庭广众之下任何人都会有羞耻心,决不肯当着众人的面做观众想看的那种表演。所以除非女人是在差官或乡民强制下,让狗狗逞其兽慾。另外,常看片的人就知道,狗狗和人类差不多,性事上也不是说干就干的超人。片里女人都需帮狗狗做助跑,用手又用嘴费了很大的劲才能让牠上马。蒲老兄把事情想的太单纯了。

  聊斋原文:

  青州贾某,客于外,恒经岁不归。家蓄一白犬,妻引与交。犬习为常。一日,夫至,与妻共卧。犬突入,登榻,啮贾人竟死。后里舍稍闻之,共为不平,鸣于官。官械妇,妇不肯伏,收之。命缚犬来,始取妇出。犬忽见妇,直前碎衣作交状。妇始无词。使两役解部院,一解人而一解犬。有欲观其合者,共敛钱赂役,役乃牵聚令交。所止处,观者常数百人,役以此网利焉。后人犬俱寸磔以死。呜呼!天地之大,真无所不有矣。然人面而兽交者,独一妇也乎哉?

  异史氏为之判曰:会于濮上,古所交讥;约于桑中,人且不齿。乃某者,不堪雌守之苦,浪思苟合之欢。夜叉伏床,竟是家中牝兽;捷卿入窦,遂为被底情郎。云雨台前,乱摇续貂之尾;温柔乡里,频款曳象之腰。锐锥处于皮囊,一纵股而脱颖;留情结于镞项,甫饮羽而生根。忽思异类之交,直属匪夷之想。尨吠奸而为奸,妒残凶杀,律难治以萧曹;人非兽而实兽,奸秽淫腥,肉不食于豺虎。呜呼!人奸杀,则拟女以剐;至于狗奸杀,阳世遂无其刑。人不良,则罚人作犬;至于犬不良,阴曹应穷于法。宜支解以追魂魄,请押赴以问阎罗。(草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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