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做二不休
【注音】yī bū zu , r b xiū
【成语故事典故】唐德宗时,一支军队在长安叛变,拥立原卢龙节度使朱泚(读cǐ)为皇帝。朱泚自称大秦皇帝,任张光晟(读shng)为节度使兼宰相。唐德宗命令李晟领兵讨伐朱泚,逼近长安。张光晟率兵与李晟军对阵。张光晟见李晟军声势浩大,知道自己不是对手,就暗中派心腹去与唐军统帅李晟联络,表示出归降朝廷的意思。李晟一听当然表示欢迎,并说如果张光晟真的投降,一定向朝廷上奏,免他叛乱之罪。
可这个张光晟亲自护送朱泚出城,待朱逃跑远了,他又返回长安,这才率领残部向李晟投降。
张光晟投降后,李晟如约向德宗上奏章,要求对张光晟减罪,并给予任用。
张光晟对李晟感恩不尽,两个人成了好朋友。李晟每次举行宴会,总要邀请张光晟参加,并且奉为上宾。一次宴会上,华州节度使路元光冲着张光晟大怒道:决不与反贼同席!李晟见众怒难犯,只得把张光晟软禁起来,听任朝廷处理。不久,德宗下旨,认为张光晟罪不可赦,理应处死。李晟无法再为张光晟说情,只好眼看着张光晟被行刑。
张光晟临死前说:传语后人:第一莫作,第二莫休。
这件事记载在唐朝人赵元一的《奉天录》卷四里。
吕叔湘先生在《语文杂谈》中认为,张光晟说的作不是一般的作为,而是专指作贼、作乱。张光晟的话意思是,首先是不要作乱,如果已经作乱了,就要干到底。
张光晟先是跟着朱泚作乱,后来又投降朝廷,作乱了但是没有干到底,结果是被朝廷处死。张光晟说一不作,二不休,实际是对自己投降朝廷的后悔。
【出处】光晟临死言曰:传语后人,第一莫作,第二莫休。 唐赵元一《奉天录》卷四
【解释】原意是要么不做,做了就索兴做到底。指事情既然做了开头,就索兴做到底。
【用法】作谓语、状语、分句;形容下最后的决心
【相近词】破釜沉舟
【反义词】犹豫不决
【成语举例】到这地步,一不做,二不休,我是打算拼一拼了。 茅盾《子夜》七
【成语造句】
◎因此,他想一不做,二不休,把小龙方丢到厕所里,就象对付私生子一样,把他淹没在粪池里去。
◎他的部将扈辄要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乘机"发兵反"。